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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男人要有三優
這樣的身教很另類。
不過我喜歡。
第一次聽到"三優"是很久以前了,時光倒回N年前,我4歲,老爸33歲 。
我:把拔~我要吃冰棒。
父:不行,沒營養。
我:我要吃!
父:別在街上吵,很難看。
我:我要吃我要吃!!
中間哭鬧了5分鐘吧,其實在熱鬧的街上,拖著一個小鬼,吵死人的小鬼是很丟臉的,
今天換做是我一定會發火,但我老爸可是真強者,既沒有不耐煩,也沒動怒,他只是…趴倒在地上,翻白眼!!?
我:!! (大驚)
我:把拔!
把我這死小鬼嚇呆了,在街上哭的鼻涕眼淚狂噴。聚集的路人越來越多,看著一個小鬼一直搖他昏迷(?)的老爸 。
路人們:怎麼了?要不要叫救護車?小弟弟這是你爸爸嗎?
弱者我:嗚嗚…把拔,我不吃冰了,快起來…
父:很好
然後若無其事的站起身,拍拍灰塵,抬頭挺胸,點根煙
路人們:大驚!!!!!!!!!
強者我父:大家好,已經沒事了,還有,我是他哥,不是爸爸 。
滿頭問號的路人逐漸散去。
父:被一堆人圍觀,很丟臉吧?
我:…嗯 (點頭)
父:所以, 以後不要在街上吵鬧
父:身為一個男生有三優,行為要優雅、談吐要幽默、內在要優秀,在大馬路上丟人現眼,太失敗,不夠資格當男人。
我:懂了 (點頭又點頭)
那次真的超丟臉,但是,我覺得有一半是我老爸丟的…雖然他完全不在乎。
不過,往後,我再也不敢在街上喧嘩吵鬧,一次都沒有。
爸比的身教並非我想討論的,只是文中提到小孩在街上吵鬧這件事,應該都讓不少父母頭疼吧
我很慶幸羅小子從沒如此任性過,跟他說不能買,不答應,他就會安慰自己給自己找個不買的理由。
不過在拒絕羅喵喵要求這點上,我始終不太認同媽咪的作法
媽咪喜歡替小寶寶下價值觀上的判斷:「這個不可愛、這個不好吃,這個不好看。」
我並不是很喜歡這種作法,會讓小孩失去探尋對事物價值判斷的能力。
畢竟很多事情不是是非對錯,而是喜好的價值。
我比較傾向於給一個親子二代雙方定義好的空間,例如一週只能買一件,或者只能買多少錢之內,或者以小孩的零用錢自己去支配使用,讓她為自己的決定負責,這會是我比較喜歡的作法。
2010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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